病区制度
【陪护制度】
1、我院对住院病区实行门禁管理,禁止探视,鼓励亲友采用电话、微信视频等方式探视和慰问。
2、病区实行一床一陪护,患者相对固定陪护人员。住院期间白天、晚上必须留有家属陪护1名,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陪护人员时,需向主管医生申请,经主管医生综合评估后,方可发放陪护证或临时陪护证。
3、患者住院期间需佩戴腕带,着病号服进出病区做检查等事项,陪护人员持陪护证陪检.住院期间必须有近亲属陪护,医院不承担监护责任。
4.住院期间患者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、医院,以免发生意外。自行外出致使诊疗、护理措施不能落实或在院外出现不良后果,责任自负。
5、住院后如送必需品的家属,需提前与陪护人员沟通,由陪护人员携带陪护证在一楼住院大厅接收。如需更换陪护人员,请与主管医生沟通后发放临时陪护证到病房交接,交接完成后将临时证件退回,及时出病区。
【病区管理】
1、入病房后,所有生活用品放于柜子里,床头桌放水杯、水壶,物品禁止放置在窗台内外,过道,床底,保持环境干净整洁。
2、病区作息时间:早6:00起床,收起陪床椅,护理人员开始生命监测、采集血标本,8:00医生、护士交班完毕后,开始查房(查房期间勿离开病房,患者及家属有任何问题及时在查房时与主管医生沟通)
3、病区就餐时间:早7:00-8:00;午:11:00-12:00;晚17:00-18:00
4、请您爱护公物及室内设施和使用的仪器设备,切勿损坏或丢失公物,如有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。
5、为了您的安全,请随时使用床档,防止坠床。请您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,以免丢失,丢失后责任自负。
6、为保证您的安全,严禁在病区、病室吸烟,切勿在医院使用电器(电水壶、电锅、榨汁机等),严禁在床头氧气管道上充电,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,并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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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市第六医院位于清苑区和平路689号,始建于1957年,是全区一所集医疗护理、预防保健、科研教学、康复理疗、急诊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公立医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