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农合医疗报销须知
发布时间:
2021/03/24
一、城乡居民住院期间需提交病人本人医疗证(卡)、身份证、户口本,主管医生核实病人身份,填写的城乡居民住院核实卡,出院结算后办理报销。
二、报销需带资料:
1、住院病人参保凭证(医保卡、合作医疗证、社会保障卡)﹔2、住院病人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或户口簿)﹔
3、病历首页(诊断证明书);
4、领款人本人身份证;
5、孕产妇生育住院另提供准生证;
6、意外伤病人还需带三级证明信(村级证明乡镇派出所证明交警队事故科无报案证明),主管医生签字。
三、领款人在住院处办理出院结算时需在补偿结算单领款人一栏签字,并按手印。
四、如有其他商业保险需报销,请先通知住院处复印医疗住院收费票据。五、一般疾病住院待遇(二级医院)∶
县域内:起付标准400元支付比例75%市域内县域外:起付标准800元支付比例70%生育住院待遇:正常产500元剖腹产12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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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市第六医院位于清苑区和平路689号,始建于1957年,是全区一所集医疗护理、预防保健、科研教学、康复理疗、急诊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公立医院。